今年以来,孝南区的农药、农产品食品加工及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管理工作在市农业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农药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印发农业部关于禁止销售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挂图300余份,年初张贴标语120余条,拉横幅2O余条。2007年7月份在军分区召开了全区部分农资经营户、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及科技种田大户共计100余人培训会议,印发了关于在水稻上停止及禁止使用农药及禁用农药的通告,共发放500余份。8月1日迎接全省农药交叉检查。孝感电视台、孝感日报都进行了多次专题报到,真正把“禁高”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大农药质量及标签管理工作
4月份以来,共检查农药标签74个,标签合格率71.2%,高于全省8月份的检查结果3.8个百分点,抽查农药质量5个(含省)合格率80%,低于全省7.5个百分点,对质量和标签不合格的违法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三、加大了禁止使用农药的查处力度
5月份以来,我所对全区农资经营网点280余家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截止1O月12日共收缴甲胺磷15箱,久效磷1箱,甲基对硫磷4箱,杀虫脒27瓶,甲磺隆150袋,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处罚,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了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申报工作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工作
我区自98年至2005年相继申报并批准了麻糖米酒、茶叶等8个农产品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同时对我区管辖的河口大桥、火车站的夏兴、七星、一来米厂、孝感米酒糖厂等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定期进行了检查。至目前没有发现使用陈化粮、腐烂变质不合格农产品进行食品加工,增强了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食品安全。
五、加强了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自去年l2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与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大了城区水果批发市场、新华街沙沟蔬菜批发市场及超市的初级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工作。8月、9月共抽检11批次,蔬菜品种20个,76个蔬菜样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3.4%,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布,对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责令全部退出市场。
六、进一步加强植物检疫工作
成立了全区疫情普查领导小组,由农业局局长刘继华任组长,植检、粮油、特产等主要技术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孝南区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疫情普查领导小组”在大型农业技术推广会上,宣传疫情普查的意义及有关规定,对普查具体方法进行了技术培训。在省植检站购买《湖北省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疫情记录表》4000份,用于普查记录的需要。精心普查,对全区18个乡镇场街道的444个村、2220块田进行了详细的抽样调查。及时整理普查数据,并按规定填好148张普查表,上报省市植检部门存档备查。累计对全区17种主要作物的20种病虫杂草进行普查,重点普查在我区有可能发生的全国性植物检疫对象,湖北省植物检疫对象和具有出口创汇优势早熟桃、莲藕、小香葱、中国香稻等特产作物病虫。
对疫情普查中有怀疑的新病虫,如水稻象甲类、莲藕病害、小香葱、麦类病害等,就近送到孝感学院生命科学院,请病虫鉴定权威学者杨文臣教授(病害)和程金安教授(虫害)作技术鉴定,结果是我区未发现新传播的植物检疫性对象。组织植检人员30多人(次),重点对有可能传入的新发现全国性检疫对象红火蚁、柑橘小实蝇、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稻水象甲、苹果蠢蛾、梨枯梢病,进行了三次大面积普查,未发现各类病虫害的传入。
依据疫情普查工作结果,切实做好我区农产品调运的植物检疫工作,在农产品调进方面,我站依据疫情普查结果,并及时收集区域以外的疫情信息,给本地南大市场及其它进货商提供准确的疫情信息,确保我区农产品安全顺利调进,在农产品调出方面,指导协调调出单位进行检疫处理,严格产地检疫证明编号,对无产地检疫证明编号的所有植物及植物产品坚决不出具调运检疫证书。申报的各类植物及植物产品共计375吨,查处不合格11吨,其中,莲藕3.74吨,鲜桃2.16吨,香葱1吨,蔬菜1.4吨,水果2.7吨。签发合格的省间《植物检疫证书》15份,调出合格的莲藕、鲜桃、香葱、蔬菜、水果、水稻种子共计364吨,确保了农业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积极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有出口优势农产品非疫区和非疫区生产点,如毛陈莲藕、中国香稻、肖港小香葱、杨店早蜜桃、熊咀大蒜,扩大调出农产品的安全品种和范围。
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省市部署,9月一12月为专项整治阶段,确保有机构、有专班、有经费的定期进行上报,及时汇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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