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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绿色通道”即将出台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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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绿色通道”即将出台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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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荣汉华 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1 8: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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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本省内或到外省运输鲜活农产品,过路过桥时,凭原产地动植物检疫证明,减免通行费还各有不同。我省周边省:湖南、安徽、江西、河南、陕西、山西、川黔桂等减免政策均比我省优惠得多,部份省已做到全免。
为加大落实湖北在此方面的惠农政策,省政府组成调研组对“绿色通道”路桥收费进行了专题调研。据悉,我省“绿色通道”政策可能一步到位,将原低一档的收费政策改为免收政策。
其它周边省份政策情况是:
一、湖南省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对运输本省鲜活农产品的本省车辆,一律免收普通路桥通行费,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对外省运输本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依据原产地动植物检疫证明,减半收取普通路桥通行费。
二、安徽省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两横”线路上,省内外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凭路单、货单或检疫证等证明免收通行费,高速公路减免得30%;皖籍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高速公路外全免。
三、江西省规定,在国家级示范通道上,共涉及高速公路33个收费站点和普通公路18个收费站点,省内外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减半征收通行费。
四、河南省规定,外省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免交通行费。本省车辆途经国家和省里的“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
五、山西省将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三农",山西省将于11月1日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实行优惠政策。一是凡在本省境内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凭各地动物、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有效动物、植物检疫证以及运管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等有效证件,且货证相符,免收所有普通公路通行费;二是整车运输本省鲜活农产品的本省营运性运输车辆、凭各地动物、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有效动物、植物检疫证以及运管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等有效证件,且货证相符,通过高速公路出省收费站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六、川黔桂三省(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广西人民政府分别达成的《川黔共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协议》和《川桂共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协议》精神,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发出《关于开通川黔桂三省(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川交发[2005]154号。三省(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开通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七、甘肃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 车辆路桥费减征50%
从甘肃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省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从7月1日至12月31日,甘肃省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减征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路桥费50%,让利于民,以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顺畅,增加农民收入。在减征路段上,按国家七部委的要求,我省的310、312、109国道为减征路段,同时,在庆阳地区增加了减征路段。交通部门在各减征路段的收费站设立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设置醒目标志;农牧部门尽快制作便于快速确认、具有防伪性能的我省动、植物检疫标志。
八、陕西省新开通三条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继去年全面开通果品“绿色通道”,对整车合法运输本省五类水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后,从2005年12月1日起,陕西省将又开通三条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 本省果品运输公路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继续对持有陕西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动植物检验检疫证明,整车(即运输车辆装载的果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合法装载运输本省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桔五类水果的车辆(不分省内外)免收通行费。
以上可供运输司机朋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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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食品录入:xnqnyj 责任编辑:hbxgxc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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