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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7年全市粮食产销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日前台州市政府出台了2007年粮食产销政策。 一是继续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并加大对早稻直补力度。对市区全年种植水稻、油菜复种面积在20亩(含20亩)以上的大户,市财政将按实际种植面积,再给予早稻每亩30元、其它每亩20元的补贴。对市区种植省、市确定的优质水稻品种面积在20亩以上的大户,市财政再给予每亩5元的补贴。此外,对到省外承包土地三年以上,自行种植粮食,并将粮食返销本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主体,凭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粮食购销合同和经营场所租赁、用工合同及农业投入品购置凭证等证明,可享受年每亩20元粮食直接补贴。
二是继续实行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2007年市区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5 元。各级地方储备轮换所需的订单早稻谷,在收购时再加每50公斤不低于5元的政府价外补贴。继续实行粮食预购定金政策。
三是认真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和应急成品粮储备,确保储备规模到位、仓储到位、经费到位、品质达标。进一步优化储备粮食品种,保证晚籼(粳)的品种比例不得少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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