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3号)的要求,在进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同时,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的模式分二种,云梦县采取的是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其余六个县市区采取的是委托制。从改革的效果看:机构转换了体制,人员置换了身份,精减了人员、减轻了财政供养压力。改革之前,全市113个乡、镇、场建有109个乡镇农技站,人员为972人。改革后,除云梦县保留乡镇农技站,其余六个县市区全部撤消乡镇农技站,成立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目前,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和农技站数为106个,从事种植业技术服务人员为358人。从调查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若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稳定和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不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存在的问题
这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受到的影响大,反映的问题多。反映突出的是:
1、骨干流失严重,势必影响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应城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对乡镇农口的公益性服务岗位进行了全市统一考试、竞争上岗。由于乡镇林业站采用的是县级主管部门派出制、且文件明确规定了乡镇林业站有人员编制,使人感觉到从事林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待遇优于种植业,有7名原农技站农技人员考取了乡镇林业站的岗位,并有4 名担任乡镇林业站站长。这一事实说明乡镇农技人员的素质是比较高的,同等条件下竞争处于优势地位,也表明乡镇农技推广的骨干人员在转岗流失。骨干流失严重,势必影响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难以满足农民对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要求。
2、生活没有保障,农技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安陆市是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县市,2003年完成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到目前止新体制已运行二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原农口的农技站、水产站、林业站合并成立了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全部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整体转为企业,脱离了财政供养关系,采用委托制承担乡镇委托的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事业。巡店镇农业水产服务中心共有7人,其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2人。市级财政预算在三年过渡期内每名乡镇公益性事业服务人员的年工资为5500元,巡店镇政府以每年1.1万元的标准与2 名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合同,每名农技员的月工资只有450元,保一个月的生活和工作费用都有困难,更不说养家。最困难的是2004年,巡店镇实行招商引资工作责任状考核,将工作好坏与工资挂钩,每月预扣工资200元年终结算,农技员无力完成超职责范围的工作,一年只拿到报酬3000元。巡店镇领导说,安陆市巡店镇是孝感市产粮大镇,原农技站每年印发《巡店农技》信息20多期,防虫治病入户通知单几万张,现在少多了;巡店镇是一个水稻白叶枯病的重病区,2005年白叶枯病大发生没有造成危害,农技人员功不可没,他们真是凭感情在做事,长期这样下去可能难以为继。
3、后顾之忧大,农技员感到没有奔头。乡镇农技站改革后,除云梦县48名农技员竞争上岗享有编制外,其它县市区的农技人员的身份变成了社会自由人,与乡镇人民政府成为雇用关系,没有明确定编。目前农技员有三种忧虑:一是医疗无保障。人吃五谷杂食,都会有生病疾患,更何况农技推广工作是战高温,冒严寒,风里来、雨里去,难免受病痛困扰,但农技员都没有办理医保,看病无保障。二是未来生活无着落。现有农技员身强力壮,可以竞争上岗,如果生病或年龄大了跑不动,人又没有到退休养老年龄,生活将没有着落。 三是政治上没有前途。农技员都是大、中专毕业生,现在成为社会自由人,普遍感到政治前途已经终结,守着目前的岗位人生再没有发展的空间。
4、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将会后继无人。调查发现,机构转制为企业和中介组织后多数农技员认为“中心”不在行政事业序列,难以长久,会象原乡镇商业、供销社一样慢慢失去功能和作用,人员纷纷离岗外出打工或另谋职业。孝昌县乡镇农技站、农机站原共有技术人员180人,改革后编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定岗为80人,而目前实际在岗的只有16人,仅占定岗总人数的20%,人员弃岗率高达80%,个别“中心”竞无一人守岗。汉川市改革前有24个乡镇农技推广站,改革后设有21个综合性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全市定岗58个种植业农技推广岗位,实际情况有5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全部自愿算断,人去站空。在岗人员专业不对口现象比较严重。孝昌县的一些乡镇没有考虑专业需求,将大量非专业人员编入到“中心”,有4个“中心”没有设置一名专业技术岗位,农技推广工作在这些乡镇出现断层。目前的状况难以留住现有的农技人员,更难说将来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到乡镇从事农技服务工作,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面临后继无人。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科技兴农”中的作用不容低估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农技推广是将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生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几十年来,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履行了大量的公益性职能:一是重大和关键技术和引进、实施、示范、推广;二是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指导,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三是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四是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五是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六是农民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七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业科研成果通向农业生产的桥梁,即“二传手”的作用;二是农业生产的技术顾问,即“保健医生”的作用;三是生产与市场、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系的纽带,即“红娘”的作用。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入世的情况下,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农技推广人员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其生产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产品,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生产者增产增收。从宏观上看,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紧张状况将长期存在,保障农产品的长期有效供给既是中央,也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必须首先要考虑的重大问题。因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任重而道远,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一定时期内仍然是“科教兴农”的主力军,是政府和广大农民值得信赖、必须依靠、不容忽视的主要力量。
三、完善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是政府应尽的职能。由于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性质和产品的不同,提供的方式、方法差别将会很大。有的产品可以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获得,如公共服务设置的建设;有的产品,特别是不能物化的技术服务,如教育、卫生、农业技术服务等,由于政府与组织的利益取向不一致,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难以达到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的目的。目前出现的“上学难”、“就医难”的现象,说明政府在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方式、方法上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农业既是基础产业,又是弱势产业,公益性农技服务工作的公开性、可模仿性特点,使投入难以获得回报,农技人员难以按照等价交换的市场机制获得报酬,此项工作交给盈利性组织和个人,他们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必将考虑自身的收益,甚至不能避免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销售自己的商品,损害农民的利益,加重农民负担,达不到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目的。为此,公益性农技服务工作必需应由国家公益性服务组织承担。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生产仍是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仍将是公益性农技推广部门肩负的长期而又艰巨任务。鉴于我市目前的现状,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还应从以下方面完善,保持公益性农技服务工作的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应是首选的管理体制
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尽快稳定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队伍,确保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在改革不中断,技术精湛的专业人员不流失,整体服务功能不削弱,服务效益得到提高。综合分析全市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工作特点和面临的现状,我们应像荆州市那样全市采用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将乡镇公益性农技人员的编制总额核定给县市区农业局掌握,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将人员管理上移,有利于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开展。
首先、有利于在县市区范围内开展岗位竞争,在县市区范围内合理布置人力资源,防止因区域限制、专业限制,出现技术骨干在局部竞争中处于劣势而不能上岗,导致人力资源浪费。有利于与上级业务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在业务上及时得到指导。有利于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横向工作联系,纵向信息交流,促进知识更新,提高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其次、有利于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实现县(市、区)行政部门派出制不会增加县级财政负担。一是按鄂发[2005]13号文件规定,乡镇公益性事业服务经费,种植业每亩不低于1元,全市360万亩耕地,乡镇公益性事业服务经费可达400万元以上;二是2006年省委1号文件规定,全省按农业人口5元标准由省财政拿钱,用于“以钱养事”,按此标准计算,全市“以钱养事”转移支付资金将达1900多万元,且大部分用于大农业;三是我市七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区)为粮食主产县(除大悟),平均每个乡镇3万元的农技推广专项经费,全市可达300多万元;四是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上争取的专项经费补助。以上四种渠道应当用于乡镇的公益性农技推广的经费,可以保证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的需要,不会增加县级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经费集中于县级财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有利于在全县范围内既保证一般性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又可以适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重点开发区域的投入,形成局部的高新技术示范区域,带动全县整体农业技术水平的进步。
第三、有利于发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体系整体功能。近年来,乡镇农技站下放乡镇管理后,乡镇农技推广工作与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工作脱节现象有所出现,对农技人员管理是乡镇管不好、县市管不了,农技推广体系的整体功能削弱。实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后,有利于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公益性农技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考核统一标准,进行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既满足整体需要,又照顾个人专长,增强农技推广体系服务农村经济的整体功能。
2、核定好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岗位职数 。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鄂发[2005]13号文件关于对乡镇公益性事业服务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的精神。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实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后,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的岗位职数按一定的办法进行测算确定。具体人数的确定,我们建议以耕地面积为基数,按1万亩一名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测定,作物布局复杂、农作物复种面积较高的区域,可考虑适当增加人员;种植较单一的地域,可适当减少。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的岗位职数测算确定后,岗位职数要进行定编,纳入规范化管理。
3、控制好人员入口,提高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的确定,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原则进行,从原乡镇农技站人员中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录用人员签订一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派驻乡镇或区域专门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我们认为应实行农技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各县市区人事和农业部门可在管辖范围内组织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也可全孝感市统一组织,降低考试费用),考试合格者颁发从业资格证书,作为竞争上岗的依据。资格考试应每三年组织一次,增加新鲜血液,促进公益性推广队伍的新陈代谢,增加队伍的活力。
4、保障生活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待遇是留住人、干好事的基础。在确定“以钱养事”承包合同报酬额度时,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公益性服务人员在工作、生活上的基本要求。一是工资性收入,标准的确定既要考虑当地公务员和其它行业工资的收入水平,还应考虑农技员在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方面原由财政支付的部分,我们认为月收入应保证在1500元以上,且工资应同当地工资增长水平同步增长。二是要保障工作经费。包括交通费、电话费、宣传资料费、田间示范费、个人知识更新费等,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交通费按每天5元,每月20个工作日计,年需1200元;电话费100元/月,年需1200元;宣传资料费每年印发5000份,每份0.5元,共计2500元;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等试验示范费(含材料、用工、风险补偿等) 5000元/年,农技员知识更新、技术培训费1000元/年,初步测算每位农技员年工作经费需要11000元以上。
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力。广东省河源市的做法值得借鉴。1999年河源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要求加强农业基层站所建设,加大科技兴农力度》议案,决定在1999-2002年4年间对原有116个乡镇基层农技站进行改造和完善。乡镇农技推广站建设议案前后实施了6年,河源市共投入873.0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316万元,县区财政配套325.4万元,县区农业部门自筹231.65万元。建设完善116个站,其中完善了原有站址的农技站24个,新建农技站34个,由镇政府划拨办公场所的58个。每个站达到“五有”标准,即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内设培训课室、咨询服务场所、试验示范基地,配备5名以上农业技术人员,逐步实现了建设标准化、推广目标化、培训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全市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后,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减少得比较多,在岗农技员服务范围扩大,目前给他们提供必需的通信和交通工具,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效果。一是电脑,保证农技服务人员能及时收集外部信息、上下交流材料、编写打印培训宣传文稿;二是电话传真或手机,保证农技服务人员上下联系畅通,对农民开展电话咨询;三是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保障农技服务人员进村入户的及时性,服务的时效性。
5、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果。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是推进技术进村入户的好办法。各地可采取科技入户工程的形式管理乡镇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给他们定入户项目、定示范户数、定示范样板,做到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科技入户工程规范的管理办法,组织由技术骨干组成的县级科技入户专家组,依照标准筛选从事科技入户的农技员,遵循科技入户工程的考核验收程序,对参入科技入户工程的乡镇农技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业绩评价。
6、加强知识更新和人才培养工作。一是要加大基层从事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应制定具体的业务培训计划,落实相应的培训经费,加快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二是要重视人才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中、青年农技人员承担农业科技项目,使他们在科技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确保公益性农技服务队伍后继有人。三是制定奖励政策,激励基层农技人员发奋图强,干好本职工作。
7、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了搞好乡镇公益性事业综合配套改革,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年又拿来出了2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以钱养事”。落实好这些政策,尤其是使用好资金,对保护改革成果显得非常重要。加强资金管理,首先要保障资金到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鄂发[2005]13号文件关于乡镇种植业公益性事业服务经费每亩不低于1元的规定筹措资金,并纳入经常性财政预算。建议县级经费是否到位,应作为2亿元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是否拨款的前提条件。二是设立财政专账,规范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农业部门要搞好合同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督办、合同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部门合同验收情况安排资金拨款进度和额度。在各地已实行资金由县级财政统一支付的情况下,可采用由县级会计核算中心直接拨款给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的资金管理办法,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利用农业网站公开农技人员的工作状况,公开资金到每个农技服务人员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资金的审计和检查力度,查处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