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人多地窄,农村富余劳动力多达13万人,实
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又快又好地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宽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最近,我们对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特点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人员超过10万
人,年创劳务收入7亿多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一)从就业地域来看,以省外务工为主。跨省务工人员占总数的66%,且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华北、东北地区,另外,在县外省内务工的占16%,在县内务工的占18%,其中在县城及周边务工的达12%。
(二)从性别上来看,以男劳动力为主。其中,男性劳动力占62%,女性劳动力占38%。
(三)从年龄结构来看,以45岁以下为主。45岁以下人员占全部的80%。其中,18至35岁的占42%、36至45岁占38%;45岁以上的占20%。
(四)从学历层次来看,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这些务工人员中,73%的具有初中文化程度,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0%。
(五)从转移行业来看,以建筑业和制造业为主。此类从业人员达8万人以上,约占总数的80%,相对集中在小悟、丰山、周巷、邹岗等乡镇。
二、不利因素
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利因素,直接影响到转移就业的实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农村富余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一是文化技能水平较低。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都只是初中文化程度,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据统计,全县掌握一门初级以上专业技术的农村劳动力占18%,掌握一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的占7%,掌握一门高级以上专业技术的只占1%,74%的务工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多数只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外出务工的路子较窄。二是思想观念滞后。虽然我县进行了广泛的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但“小农经济”、“小富即安”的思想,“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的观念在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缺乏走出去干一番事业的决心,大多数人认为外出务工不是长远打算,只是增加收入的权宜之计,缺乏持久战和创业的思想准备。三是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不学法,不懂法,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劳动纪律松驰,影响到整体在外形象。
2、组织化程度偏低。尽管我县近年采取外设劳务基地、开展订单输出等方式,有组织地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全县劳动力市场建设、中介服务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致使自发、无序、零散的转移状态依然存在,有组织、大规模的劳动力有序转移格局尚未形成,至今未能叫响我县劳务品牌。据对176个农户的典型调查反映,个人自发性外出的占31%,乡邻集中外出的占40%,县劳动部门及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组织向外输出的占29%。
3、服务方式滞后。一是信息服务滞后。尽管我县深入开展了“送信息下乡(社区)”和阳光工程政策宣传活动,但一些信息缺乏针对性,加上一些农民与外界接触少,获得用工信息的渠
道狭窄,外出务工存在盲目性。二是培训服务滞后。近年来由于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培训服务量不宽,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仍然没有机会接受培训,全县外出务工人员中参加了职业培训的仅占15%。三是农村社会化服务滞后。外出务工人员绝大多数是青壮年,一些人员家里农忙时节生产缺劳力,老人生病无人照顾,小孩生活学习无人照料,影响到他们安心工作。四是法律服务滞后。对务工人员在外工资被拖欠、工伤得不到赔偿等现象缺乏有效服务,农民工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4、本地二三产业发展不够。近年来,我县突破性发展工业经济,大力繁荣第三产业,促进了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了1.5万人就地就业。但是,由于工业基础薄弱,本地企业数量偏少和规模偏小,引进企业尚未进入投产高峰,因而吸纳本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有限。同时由于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经济集聚效应不明显,存在“有城镇,无经济”现象,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受到了很大阻碍。
5、政策因素影响。近年来,各地虽然逐步取消面向农民的户籍壁垒和一些管理规定,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约有所减弱,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仍然存在诸多障碍,农民进城务工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问题上还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挫伤了农民进城务工的积极性。少数地方为了保护本地劳动力就业,对外来劳动力就业实行了很多不合理的限制政策,提高了进城农民、的就业门槛,致使相当部分的农村劳动力不能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另外,受多头管理、职能重叠的影响,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导致工作实效不大。
三、对策建议
总结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特点,分析当前存在的障碍因素,我们建议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职业培训。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更新观念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办好科时职校、县农广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县职高,依托县开发区引进企业建立培训基地,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创办职业技术学校,重点探索农村初高中落榜生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助其路入社会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进一步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统筹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行订单培训、储备培训和对口培训。要创新培训机制,引导和支持现有的培训机构,主动与市场接轨,与用人单位协作,增设短期专业技能培训班,定向培训劳务市场急需的技术工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建立校校联办机制,实现师资、设施等培训资源的互通共享,提高培训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建立部门乡镇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块负责。牵头抓好不同内容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各乡镇要重视支持培训工作,搞好协作配合。实行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提高办证效率,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力。此外,切实加强对务工人员包括法律知识在内的外出基本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抓就业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和用工信息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求职愿望、培训情况、就业去向等方面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在完善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咨询和权益保护等服务为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各类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有信誉、有规模的劳动输出龙头组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化。大力规范劳动力市场,依法清理非法职介机构,从严处理各种欺诈行为,保障劳动力市场正常高效运作。坚持多种形式组织农村劳务输出,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县、跨市、跨省转移协调机构,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农村劳务现场供需交流活动,促成地区间、城乡间劳务供需双方有效对接。要在洽谈用工意向、考察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组织护送进厂等各个环节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规范运作程序,实行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提高外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跟踪管理服务,在巩固好现有的东北、北京、广东等劳务基地的同时,根据需要在劳动力输出量较大的省市新设一定数量的服务机构,加强对外出劳动力的服务管理和权益保护,着力打造孝
昌建筑、孝昌缝纫、孝昌珠绣等劳务输出品牌。要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为农村老弱病残提供互助性的托老、托幼服务,学校、家庭与社会要相互配合,切实解决好外出务人员子女的教
育管理问题,从各方面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3、抓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
农业支柱产业,着力培育壮大楚天鹿园、凤凰茶叶、管氏茶业、太子米业、绿丰果业等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民向农字号企业转移步伐。强力
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充分利用县工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_
力度,提高园区企业开工率、投产率,大力扶持做强具有相
对优势的工业支柱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主动帮助回乡创业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扶持他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劳动力转移创业、回乡发展的良性互动。大力繁荣第三产业,不断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和商贸流通业,切实拓展就地转移空间。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各类专业市场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搭建平台。加快城镇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带动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商品零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强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
4、抓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
全面取消城镇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制度。加大保护
农民工权益的执法监察力度,清理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
简化外出务工就业手续,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有效机制。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建立土
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制度,促进耕地逐步向种田大户、农业
龙头企业生产基地集中,做大做强农业企业,增强其吸纳劳
力就业的能力,让更多的农民能够从土地上转移出来。降低农民进城就业落户门槛,凡在城镇有固定居住场所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实行属地登记制度,纳入社区管理范畴。
5、抓组织领导。一方面,明确或建立一个统一、综合、
权威的专门机构,负责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情况,制
定农村劳动力转移计划,解决劳动力转移中各种问题,协调、指导负责劳动力转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自主流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性态势,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另一方面,建立责任明确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考核体系。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由县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机构负责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兑现奖惩,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孝昌县县委办 孝昌县劳动和保障局
孝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 |